第一条公司老员工社会实践活动评比项目有:
(一)集体奖:社会实践先进团支部、社会实践先进团小组、社会实践先进团队;
(二)个人奖: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社会实践优秀组织者、社会实践优秀挂职副村主任、社会实践优秀队员、社会实践优秀调研论文。
第二条评比经费由院团总支负责。
第三条社会实践先进团支部、团小组的评比表彰
(一)评选条件
1、必备条件
(1)团支部、团小组在社会实践前期召开动员会;
(2)团支部、团小组召开社会实践总结交流会开展情况及班级社会实践工作总结;
(3)团支部、团小组成员社会实践活动参与率98%以上;撰写社会实践论文率等同于参与率。
(4)当此团支部、团小组内社会实践论文无不及格现象
2、符合以下条件者将优先考虑:
(1)实践成果突出,实践论文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实际意义,成员社会实践论文在校级及以上学术刊物采用数量达二篇以上的。
(2)团支部、团小组成员在实践过程中有突出事迹被相关媒体正面报道(依照报纸,录像等图文资料)。
(二)评选办法
1、各团支部、团小组自愿参加评选,对照评比条件写出一份不少于1500字的总结材料。
2、根据评选要求,组织评选候选团支部、团小组报学院评审工作小组;
3、评选为优秀的团支部、团小组由院团总支统一颁发奖状和奖金。
第四条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的评比表彰
(一)评选条件
1、必备条件
(1)团队有队旗;队员统一服装;分工合理、各尽其责,队员关系融洽,共同协作,具有团队凝聚力;
(2)实践具有特色,主题鲜明,内容详实,达到实践预期效果;
(3)实践团队具有一套切实可行的安全机制,安全有专人负责,无安全事故;
(4)按计划按要求完成社会实践任务,实践活动取得积极的社会效应;
(5)在实践过程或结束后一周内编发至少一条简讯上交学院团总支。
(6)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上报工作,且符合材料上交要求;
(7)实践团队内成员社会实践论文无不及格现象。
2、符合以下条件者将优先考虑:
(1)实践成果突出,实践论文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实际意义,成员社会实践论文在被校级以上学术刊物采用数量达一篇以上的。
(2)团队在实践过程中,注重宣传,主动与地方媒体联系,有相关媒体的正面报道(依照报纸,录像等图文资料)。
(3)团队的实践活动服务于当地,在实践地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建立与实践基地的合作意向,实践活动具有传承性和可持续发展性。
(4)团队成员在实践过程中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勇于面对困难,积极解决困难,团队事迹感人,充分体现学院的优良校风,树立良好形象。
(二)评选表彰办法
1、团队自愿参加优秀团队评选,对照评比条件写出一份不少于1500字的总结材料。
2、符合评比条件的院级团队由团队组织者填写材料直接交院团总支评审;
3、获奖的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由院团总支统一颁发奖状和奖金。
第五条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评比表彰
(一)评选条件
1、必要条件
(1)参加实践团队指导确定实践主题、拟定实践计划,指导帮助员工总结社会实践成果;
(2)积极组织或参与员工的思想动员以及安全保障、交往礼仪、社会调查基本方法等方面的培训工作;
(3)主动为员工提供社会实践的机会,积极帮助团队负责人与实践地进行联系接洽;
(4)指导的团队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安全机制,安全有专人负责,无安全事故;
(5)指导实践团队进行实践活动的宣传总结,认真及时做好实践成果挖掘、深化工作
(6)指导员工论文;
2、符合以下条件者将优先考虑:
(1)随团参与实践活动,深入到实践活动中,与同学们同甘共苦,热心帮助实践团成员解决活动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实践活动安全,圆满完成实践任务;
(2)立足于员工,积极为员工创造社会实践条件,认真组织,积极贯彻,开拓创新,对学院、学校的社会实践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所带团队获得院级社会实践优秀团队。
(4)实践过程中有突出事迹被相关媒体正面报道(依照报纸,录像等图文资料)。
(二)评选办法
1、候选人由各团队推荐提名产生,限推荐1名;并将不少于1000字的总结材料上交到院团总支评审。
2、团总支报公司党总支审定。
3、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由院团总支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第六条 社会实践优秀组织者、优秀社会实践队员、优秀挂职副村主任的评比表彰
(一)评选条件
1、必要条件
(1)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且真实、有效地完成社会实践活动的全部内容,包括社会实践活动或访谈;
(2)社会实践优秀论文(调研报告)成绩优秀(90分以上,含90分);
(3)社会实践活动成绩受到团支部认可,综合评价在本团支部前两名。
2、符合以下条件者将优先考虑:
(1)实践成果突出,且有建设性,被有关部门采用的;
(2)社会实践产生重要社会影响,并有相关媒体正面报道者;
(3)精心策划、认真组织,为团支部、团小组、团队、同学参加社会实践作出贡献者;
(4)实践过程中有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等英勇行为者。
(二)评选表彰办法
1、各团支部按照不高于实际参与社会实践人数的8%推荐社会实践先进个人;院团总支根据团支部、团队推荐或个人实践情况综合考核,由院团总支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2、各批准立项的院级团队符合条件的队员可直接向院团总支申报,评比名额不超过团队总人数的30%。申报者将不少于1000字的总结材料上交到院团总支评审,院团总支评审后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第七条 社会实践优秀调研论文
(一)评选条件
1、选题科学,具有特色,理论联系实际;
2、报告立意深刻,提出问题合理、分析客观,解决问题方法具有可操作性;
3、报告写作规范,层次清晰,语言精练,文笔流畅,恰当运用数据、图形、图片等强化文章内容;
4、报告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或有一定学术价值,能对今后的社会实践工作有一定指导作用。
5、用A4纸打印并有电子文稿。
6、不得抄袭。
(二)评选表彰方法
(1)各团支部、团队在开学后二周内将社会实践调研论文上交学院团总支。
(2)各团支部按照不高于上交论文篇数的8%推荐社会实践优秀论文;院团总支组织评审,由团总支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3)上报论文一律用A4纸打印打印电子文稿。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16年6月10日起实施,由院团总支负责解释。
银河集团186net团总支
201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