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通知,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将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在职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在校最长年限为五年,超过五年将没有答辩资格。
本次(2019年上半年)的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答辩给超期(超过五年,2012、2013级)的在职研究生最后一次答辩机会,如本次答辩仍未过将不再有答辩资格,本次准备参加答辩的超期在职研究生需本人向研究生院提交书面申请(导师签字,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盖学院公章)。此后将严格执行最长时限,超过年限不再有答辩资格。
参加本次答辩的同学请将书面申请、论文初稿、论文初评意见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反馈申请表、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意见表导师签字后,于2019年4月9日之前交到生科楼840。逾期将不再接受任何毕业材料。